臺灣地區森林火災往往在極短時間之內造成森林資源有形、無形的極大損失,森林火災的撲滅除了林務局動員人力撲救外,仍須空中勤務總隊、保七總隊等協力投入。
「行政契約」與「自主規制」是落實保障原住民族自然資源權利,與解決當前由上而下管理模式與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慣俗衝突的良方。政府如何與原住民在互信共識的基礎上,共同珍用臺灣有限的資源,是政治、文化、歷史與族群平等的重要議題。
臺灣的保安林從日治時期編入至今,涵蓋範圍從山區到海邊,面積由37萬公頃增至47萬公頃,因應現階段氣候變遷及生態系服務價值的取徑,其經營管理由單一編入功能擴展至供給、調節、支持與文化等面向,透過公私參與的跨域合作,以科學調查與公眾傳播,將保安林的多元價值與惠益,與在地住民及社會大眾共享。